新兴金融独角兽的背后,是“P2P”模式卷土重来?

4个月前 (12-31) 0 点赞 0 收藏 0 评论 7 已阅读

自2021年8月成立至今不过两年多的时间,滴灌通的估值便已越过10亿美元。在滴灌通迅猛发展的背后,其商业模式究竟是金融创新还是P2P模式的死灰复燃?

今年3月,滴灌通澳交所MCEX试营运成功启动

按照官方介绍,滴灌通运用金融科技连接全球资本与中国小微企业,通过收益分成投融资模式,为不同行业门店提供资金募集的平台。这听起来是一个典型的金融创新模式,但深入挖掘其运作细节,便会发现众多问题。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滴灌通所谓的“非股非债”模式。在传统的金融视角中,投资方式大致分为债权和股权两大类。而滴灌通打破了这一框架,提出了一种新的投资方式。然而,这种模式自推出以来就争议不断,其中最强力的是来自加华资本创始合伙人宋向前在社交平台的公开质疑,称其“非要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给自己穿上道德的新装”。宋向前提出的核心质疑是,滴灌通以门店的每日营收为基础提取分成,这种做法的利息水平高达20%,因此看不到滴灌通的任何公益属性,也没看出有任何创新之处,实际上还是个升级版的P2P。

进一步来看,滴灌通的跨境结构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它在内地找门店放款、香港和海外融资、澳门交易所做资产证券化,形成了一个复杂的三地跨境结构。这种结构在表面上是为了实现资金和资产的有效匹配,但实际上,可能存在着监管套利的嫌疑。在当前严格的金融监管环境下,任何企图规避监管的行为都是对整个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威胁。

面对这些尖锐的质疑,滴灌通的创始人李小加和张高波提出了自己的辩解。他们认为,滴灌通的本质是一种联营模式,即业主出店铺,滴灌通出资金,店铺运营者出力。这种模式在他们看来是一种合作共赢的局面。然而,这种解释并没有完全打消市场的疑虑。特别是在金融领域,任何新的商业模式都必须经受市场和法律的双重考验。

张高波称,在中国内地,金融核心监管包括两个点,第一是有没有从老百姓手里拿钱,第二在于是否为放贷业务,“这两条都不符合,我们是投资、不是贷款,因此在中国内地不适用这两条金融监管。”张高波表示,滴灌通在中国内地签的是收入分成合同,受中国民法典合同法项下的联合经营法约束。

由此,法律层面上,滴灌通的模式是否合规成为关键。金融监管一直在努力跟上科技创新的步伐,但在某些情况下,新的商业模式可能会暴露出现有法律框架的不足。滴灌通所展现的跨境金融操作更加复杂化了这一问题。如果其操作真如宋向前所指的那样,存在监管套利的可能,那么这无疑是对整个金融监管体系的一种挑战。

综合来看,滴灌通这一模式的争议反映了当前金融科技领域的一个重要趋势:在追求创新和效率的同时,如何确保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毕竟,所谓“非股非债”模式,并未在法律中有所规范。这不仅是滴灌通需要面对的问题,也是整个金融科技行业需要共同思考的课题。毕竟,在金融领域,任何创新都不应以牺牲监管和风险管理为代价。对于滴灌通来说,它的未来不仅取决于其商业模式的创新性,更取决于它如何在创新和合规之间找到平衡点。


新兴金融独角兽的背后,是“P2P”模式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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