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轻易在他人文章上署名

4个月前 (01-12) 0 点赞 0 收藏 0 评论 14 已阅读

一篇文章有几个作者法律上称合作作品。一些合作作品并不是合作写作的,有署名人根本没有参与写作,民间说法就是挂了个名。不要随便挂名,挂名存在法律风险。

我给某杂志审稿,经常审到几个作者署名的文章,发现一些第一作者是著名教授的文章质量远达不到发表的要求,显然是学生写的。有的学生对问题没有做深入的研究与思考,学术水准不够,有的不太负责任,显然是在应付导师的任务。有时杂志社会告诉我是学生的作品,为了能够发表署导师为第一作者。当然,也不排除有人为了完成发表文章的任务,由别人代写再署自己的名字。

1、在他人作品上署名属于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法》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第十四条规定,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第五十二条规定,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属于著作权侵权,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无论是导师在学生写的文章上署自己的名,还是为帮助学生发表文章在学生文章上挂名,只要导师没有参加创作,就不是合作作者,法律上属于著作权侵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师生关系破裂,学生以此起诉导师,那将是百口莫辩,不好洗脱著作权侵权责任。

2、文责自负,如果作品构成侵权,作者要承担侵权责任。

不是所有的期刊对稿件先进行查重,查找文章是否有抄袭行为,预防著作权侵权。现在常用的查重工具通常在论文库里进行检索,文章抄袭图书的情况很可能检索不到。查重工具不能从文章的论点,论据、结论及一定的逻辑、表达方式等进行智能检索,有时尽管查重比例很低,依然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法院不以查重结果作为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这方面法院有判决先例。

如果文章侵犯他人著作权,作者就要承担侵权责任,除了经济赔偿外,还要在实体媒体上赔礼道歉,这对著名教授、院长、校长来说是很丢面子的事。《著作权法》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文章侵权作者要承担侵权责任,挂名者被判决承担责任的有过相关案例。仅仅挂了个名,要承担一系列的侵权责任那真叫冤。

结语

随着查询检索工具的完备,学术文章抄袭情况无所遁形,一旦叫人盯上,检索到了侵权行为那就麻烦了。所以,不是自己参与写的论文不要轻易去署名,更不要找职业枪手代写。

作者:王瑜

2024年1月


不要轻易在他人文章上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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