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业务发展的总体脉络

3个月前 (01-25) 0 点赞 0 收藏 0 评论 5 已阅读

一、现金支付与非现金支付

支付是伴随着商品交换而产生的,最早只有现金支付这一种形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讫”。这里的现金在商代是贝币,后来经历了铸币、银两等贵金属货币阶段,现在是人民币。现金支付形式简单明了,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史中持续存在着。但现金携带麻烦,容易遗失,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盗窃、抢劫的目标,在大额交易、跨区域商贸中使用非常不便。《水浒传》中船火儿张横将客商骗上贼船,开到江心要么“板刀面”、要么“馄饨”伺候,《隋唐演义》中程咬金在皂角林打劫,大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真实反映了古代携带现金的风险,“好汉们”肯定要钱,有时还要命。

现金支付与非现金支付

到了唐代,经济社会活动日趋活跃,终于催生了“飞钱”。“飞钱”是一种非现金支付形式,整体的运作流程是:各地各道的商人们在长安城出售货物后将钱交给所居住道驻京的进奏院,由进奏院开出一张票券,一分为二,半张交给商人,另一半寄给本道的兑付机关;商人返回家乡后,到本道的兑付机关,交回所持的半张票券,合券验证后即可领回货款【1】。“飞钱”避免了商人们长途携带大额货款的不便和风险,受到了商人们的欢迎。这一形式自唐代出现后不断演化,在宋代是“见钱公据”,明清是“汇(会)票”,直到近代逐渐被现代银行体系的票据和其他非现金支付工具替代。

二、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分离

从“飞钱”的运作流程可以看出,非现金支付的参与实体一般包括汇款人、汇出机构、兑付机构、收款人,通常是由汇款人将款项交给汇出机构,然后由兑付机构将款项兑付给收款人。注意汇款人交付款项后便不再负责款项移动,只通过票据等形式传递支付信息,这是非现金支付相较于现金支付的巨大不同:非现金支付的支付过程包括信息流动和资金流动两部分内容,并且是分离的,而现金支付过程中可以说只有资金的流动。

信息流动起初主要是由汇款人传递票据完成的,并且有两条独立的信息流,一条是汇款人将汇款票据转交给收款人,一条是汇出机构将汇款信息通知给兑付机构,在收款人持票据到兑付机构提取款项时,两条信息流可交叉验证,保证资金安全。近现代以来,出现了信汇、电汇,最近几十年,又相继出现了银行卡支付、网银支付、移动支付,这个阶段的信息传递主要由机构负责,一般是汇款人提交支付信息给汇出机构,汇出机构通知兑付机构,兑付机构通知收款人接收款项,由一条信息流贯穿全局,更加安全高效。

很长时间内,资金流动都是通过实物货币的转移实现的。到了清中晚期,宁波钱庄率先发明出“过账”制度【2】,即给客户开立户头,通过客户户头上金额的增减代表资金流动,这同现代银行账户体系的功能是类似的。汇款人付款可通过扣减开立在汇出机构的结算账户余额进行,收款人接收款项可通过增加开立在兑付机构的结算账户余额处理,这进一步减少了实物货币的携带和使用需求。

当前,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客户甚至不用到金融机构,远程就可以指示金融机构完成付款和收款,大大方便了金融活动。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票据阶段,汇款人必须到汇出机构才能发起支付,银行卡出现后,有银行卡处理设施的地方,汇款人都可以发起支付,网银支付时代汇款有电脑就可以支付,而移动支付时代,汇款人可以随时随地支付。总之,因为非现金支付在信息流和资金流方面处理技术的发展,支付业务的自由度越来越大了。

三、金融机构间的清算

在非现金支付形式中,由汇出机构向汇出人收款,但是由兑付机构向收款人付款,那么显而易见的是,汇出机构需要向兑付机构支付相应的款项,支付业务才可持续,这个过程就是金融机构间的清算。一般而言,汇出机构每天要办理多笔汇款业务,理论上可以每发生一笔就向兑付机构支付一次款项,对业务进行逐笔清算,但这种方式很不经济,尤其对使用贵金属货币支付的古代而言;所幸的是,在真实的世界中,汇出机构和兑付机构的角色经常是互换的,某一个机构在一笔业务中是汇出机构,在另一笔业务中可能就是兑付机构,因此机构间一般都是以一段时间为单位,对汇出、汇入业务进行轧差,向对手机构支付差额,是为轧差清算。

机构间清算金额的支付,在现代银行账户体系建立以前,大体采用的仍是现金支付的形式。现代银行账户体系建立后,机构间之间的清算,首先出现的机构间互开往来户的方式:如果甲机构在乙机构开立了往来户,客户从甲机构汇款给乙机构的客户,乙机构向收款人兑付时,可以从甲机构的往来户扣款付给客户,这是逐笔清算,轧差清算的情况类似。目前国际支付中,机构间的清算仍是这种方式。但可以想见,随着金融机构的增多,建立往来户的方式会导致出现一个超复杂的机构间清算网络,给具体机构的对账带来巨大的麻烦。这导致出现了第二种机构间清算的组织形式,即:设置一个超然的中间机构,所有其他金融机构均在该中间机构上开立往来户,发生支付时,由该中间机构对各机构的往来户余额进行调拨,完成机构间的清算,各金融机构只用跟该中间机构对账即可。现实世界中,这个中间机构一般是中央银行,也称为“银行的银行”,我们目前国内支付的组织形式就是这样,是由各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实现的。

四、未来的趋势

当前,移动支付的发展正在快速压缩现金支付的使用场景,即使如我的家乡一样偏远地方的集市、小卖店,也普及了移动支付,因为移动支付解决了点钞、找零、假钞等很多问题,更方便快捷,人们也已经习惯出门不带钱包。这对一些老年人、外籍来华旅游人士是非常不利的,无怪乎人民银行发文要求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3】,消除数字鸿沟的影响。现金支付日渐消亡了。

近年来,数字货币技术的研发给这一趋势带来变数,数字货币是数字形态的货币,本身也是一段信息。从理论上说,数字货币支付属于现金支付范畴,同时,数字货币又兼具移动支付的诸多优点,极具发展前途,是近年来的热门技术。我国从2020年开始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当前已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不过客观而言,数字人民币在我国的发展现在仍处于政策驱动、补贴发展的阶段,还没有形成像支付宝、微信支付一样强大的产品能力,还不能自持发展,这是关心数字人民币的人们引以为忧的。

参考文献:

【1】李家寿.关于唐代"飞钱"的性质问题[J].财经研究, 1994(3).DOI:CNKI:SUN:CJYJ.0.1994-03-013.

【2】张跃,孙善根.论中国本土商业银行的发轫——宁波钱庄过帐制度研究[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 2009, 11(3):5.DOI:10.3969/j.issn.1009-2560.2009.03.021.

【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14423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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