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首发•折狱龟鉴•矜谨卷•267薛奎出俸

5个月前 (12-09) 0 点赞 0 收藏 0 评论 11 已阅读

01

译文

参政薛奎,主政益州。

当时有个老太太来官府状告自己的儿子不孝顺。薛奎召来儿子,问清楚了缘故。儿子回答:“实在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所以,就没办法带着老娘吃香的喝辣的了。”

薛奎当时就将自己的工资拿出来,让这个儿子回去创业。故事出自薛奎传记。

按:东汉仇览担任蒲亭长的时候,治下有一个叫陈元的。陈元和母亲居住在一起,被母亲状告不孝。

仇览非常吃惊,说:“我路过陈元的家。他家里整理的非常整洁,而且耕种都非常及时,不像是一个不孝顺的人。如果这是真的,那一定是还不明白孝顺的真意。老太太你守寡多年,一把屎一把尿把儿子抚养长大,怎么能因为一时的气氛就将儿子告的官府呢?”

老太太听过以后,就明白了利害关系,哭泣着离开了。

仇览随后亲自到陈元家里,和陈元娘俩一起吃饭,然后告诉陈元孝顺的真谛。陈元终于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小子。故事出自后汉书本传。

唐朝的韦景骏在担任贵乡令。当时有母子二人打官司。韦景骏说:“我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尝尝因为没有父母侍奉而痛苦。你的母亲还健在,不知道有多么幸福。怎么你还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知道祥顺母亲呢?你不孝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是我没有教导你孝顺。”于是韦景骏呜咽地送给这个儿子一本孝经,教导他孝顺。

然后这娘俩都请求再给一次机会,终于儿子成为了孝子。故事出自韦景骏的传记。

这些故事都和薛奎拿出工资帮助那个儿子创业是一样样的。如果这些案子都按法律条文进行判决的话,这些当儿子的罪过都不小。现在他们对这些案子的判决可以称得上是“可从而违,堪供而阙”,真的是能够称得上是矜谨了。

02

原文

薛奎参政,知益州。有妇人讼其子不孝,诘之,乃曰:“贫无以养。”奎因出俸钱,与为资业而遣之。见本传。

按:●后汉仇览,为蒲亭长。有陈元者,独与母居,而母讼元不孝。

览惊曰:“吾近过元舍,庐落整顿,耕耘以时,此非恶人,当是教化未及耳。母守寡养孤,苦身投老,奈何肆忿一朝,欲致子以不义乎?”母感悟,涕泣而去。

览乃亲到元家,与其母子饮,因为陈人伦孝行,譬以祸福之言,元卒成孝子。见后汉书本传。

●唐韦景骏,为贵乡令。有母子相讼者,景骏曰:“令少不天,常自痛。尔幸有亲,而忘孝耶?教之不孚,令之罪也。”因呜咽流涕,付授孝经,使习大义。于是母子感悟,请自新,遂为孝子。见唐书本传。

此皆与奎出俸钱为资业之意同矣。苟绳以法,子罪不轻,今律所谓“可从而违,堪供而阙”者是也,得不谓之矜谨乎?

03

薛奎:北宋宰相,宋太宗赵光义时期举进士。他还是欧阳修的岳父。

仇览:东汉官吏,四十岁担任蒲亭长,传记收录在《后汉书循吏传》。以他的官职,能在史书中混到一席之地真的很不容易。

韦景骏:唐朝官员。按他自己的说法就是早早的就成了孤儿。

04

第一个故事里面薛奎的表现,可以称得上是“真·圣母”。真的圣母就是让出自己的利益去解决矛盾,而装出来的圣母就是用别人的利益去解决矛盾。

第一个故事中,母子之间的矛盾就是儿子太穷,养不起母亲。现在薛奎出钱给这个儿子创业,他们之间就没有什么矛盾了。

薛奎的这段,可以称得上是封建官员的典范之作了。

后面这两个故事,其实都有一点,那就是他们没有把所谓“不孝”的罪名直接扣在儿子身上。他们认为儿子之所以不孝顺是因为他们这些父母官做的不到位。只是这份自省,就已经远胜一般官员了。

这种故事,看着还是很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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